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 10 條第二條第一款照顧服務人員,應接受失智症相關訓練後,始得照顧失智症者;接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後,始得照顧未滿四十五歲之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彰化縣大愛長照服務關懷協會
二、課程地點:彰化縣彰化市陳稜路228號-鐵路醫院(原高賓閣)
三、參加資格:有長照小卡且從事照顧相關工作人員優先。
招生人數:50人
四、課程日期:111/12/17(六)~111/12/18(日)
課程時間:08:00~19:00(10小時),共20小時
五、課程費用:
個人費用:1800元
3人團體:1600元/人
早鳥優惠:1700元 (12/3前報名)
六、積分認證: 20小時(申請中)
七、繳交資料::
1.長照人員小卡(正面影本)
2.2吋照片2張(背後請註明姓名)
八、繳費方式:(於報名後並加入群組,繳費後才視為正式報名)
課程連絡
1.課程聯絡人:教育專員
2.電 話 : 04-729-9727
3.公務機 : 0968286223
4.官方LINE: @876gfkkq (請主動告知報名課程、日期與姓名)
九、注意事項:
1.課程務必全程參加,且皆須簽到與簽退,如發現代簽名或冒名頂替者,不予核發證書。受訓學員需全程參與20小
時課程始發給結業證書。
2.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書。
3.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或結束前2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無法取得研習證書。
4.本課程不含餐費(可代訂便當,請自備零錢)。
5.請學員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工作人員消毒以及測量體溫。
6.為保障講師授課之智慧財產權與學員上課權益,本班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7.辦訓期間如遇天災,依各縣市政府公告停班停課之標準執行,補課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8.已完成報名者,若不克參加經本單位同意得替換他人,如因其他因素須取消報名者。
十、退費標準如下:
1.開課日前 8 個工作天(含)申請退訓者,依繳費之金額退費,須另扣除行政作業工本費 200 元。
2.實際開課日前 7 個工作天(含)申請退訓者,其餘不予以退費,除重大事件者,仍另扣除手續費 200 元。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或開課人數不足,依繳費之金額退費。
4.實際開課日當天未出席者,則不予以退費,費用亦無法延續下次課程使用。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時間、場地、課程異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