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長照難題 長輩老了誰來照顧?
當家中長輩出現照護需求時,誰來照顧,成了第一個得面臨的問題。這樣的重擔,通常會由和父母同住,或是未婚子女擔負起這樣的重責大任。
身為父親照顧者的梅子,分享了他的經驗。梅子先後歷經父親中風、車禍,將近30年的照顧者人生,到後來連兼差工作都做不了。期間,他曾要求住在外地的哥哥擔負起照顧責任,卻沒有獲得正面回應。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說:「或多或少都會遇到分工的衝突,還有對醫療決策的意見不一致,或者在經費支出,大家的負擔能力不一致。」
長輩誰來照顧、如何分工,這類紛爭越來越多,家庭成員如果沒有共識,不但傷感情,甚至會走上法院。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信宏表示,訴訟的耗時長,動輒要八個月、十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而判決的金額也常常不符合民眾的期待。
家庭照顧協議–家人之間的協調工具
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推出家庭照顧協議線上工具,由社工師協助有需求的家庭,啟動討論機制。 (家庭照顧協議線上工具:https://www.familycares.com.tw/fdm/)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說:「家人自己在談的時候還滿不客氣的,可是往往有外人進來以後,大家會稍微收斂一點,當這個外人也帶著資源進來,家人的討論選項會變得比較多。」
所有照顧者達成的協議,在律師見證下,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信宏說:「照家庭協議來履行,大家也比較能夠發自內心來履行,讓這個協議是有效果的,這總比在訴訟當中撕破臉,到時候強制執行還真傷感情。」
有了這樣的服務,梅子尋求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協助,透過第三方的介入,原先沒有回應的哥哥,不但同意參與線上會議,也提出令他滿意的方案。
梅子認為,不可能要求絕對的公平,但家庭照顧協議的作用,就是希望哥哥能願意出來一起面對長輩照顧的問題。而協議確實起了作用,梅子的父親白天在家托,晚上有哥哥共同照顧,最後在安寧病房,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
梅子說:「我爸爸走的時候很安詳,我哥哥也覺得很安慰,在爸爸漫長生病了這麼多年,他也盡到一些心力。」
家庭照顧協議,分為需要第三方介入的他助型,以及可以自行發動討論的自助型。另一個案例是高齡97歲的陳鳳嬌,共有6名子女,長期以來,由陳麗惠擔任主要照顧者,其他人週末輪班。這樣的照顧模式一直持續到老人家跌倒之後,陳麗惠一個晚上可能要起身10次以上,24小時都要隨時待命。
面對這樣的情況,身為家庭成員之一的陳麗華,提出了需要申請外籍看護的想法,而在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擔任志工的他,也經常將照顧資訊分享給家人。陳麗華表示,因為爸爸忽然心肌梗塞過世,那種痛心的感覺,讓他知道,一定要好好照顧媽媽。對這樣的家庭來說,就適合自助型家庭照顧協議。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也提醒,家庭形成協議後如何去落實,就需要有一個主要管理人,每個月定期回報,讓家人們知道執行的狀況。
長輩照顧議題很重要!誰適合家庭照顧協議?
至於什麼樣的家庭適合家庭照顧協議?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說:「家庭協議適用在一些關係還可以,或是關係稍微緊張,但彼此還對話的家庭,大家思考的是被照顧者的福祉。」
家庭照顧協議,能協助需要的家庭具體列出相關的資源、費用、責任分工等細節。(圖/獨立特派員)
陳景寧也說:「家庭協議的這件事情,真的要從小教育,台灣真的太缺乏家庭對話的訓練,所以我們現在等於是在高年級才在惡補這一堂課。」
長輩照護在台灣高齡化、少子化的趨勢下,是台灣社會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如果有更多家庭願意透過家庭照顧協議這樣的方式來溝通,相信對照顧者和被照顧者來說,不僅是雙贏,也能降低許多家庭衝突及社會問題。
文章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6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