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階段 114年1月1日至3月1日
■申請評估與補助發放問題請洽各縣市政府衛生局、1966長照服務專線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A級單位 關心你的健康~
電話:04-7290006 / 04-756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