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少子化及高齡化,老年人口比例逐漸升高,安養及福利的議題逐漸受到關注,那麼「彰化縣65歲以上的長輩福利有哪些呢?」為了保障長者老年生活,包括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中低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各項補助申請對象為何、能補助多少、該怎麼申請,一起看下去。
彰化縣老人福利
1.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
申請對象:
(一)設籍彰化縣且實際居住彰化縣。
(二)年滿65歲列冊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屋頂防水、室內給水、排水設施設備。
(二)廚房、衛浴設施設備。(如安全扶手、防滑地板等無障礙設施)。
(三)住宅安全輔助器具。
以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之處所為單位,且於3年內未接受相關補助者,每戶每次最高補助額度為新台幣5萬元為限;5年內最高補助額度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按改善內容核實核定,且同一戶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2.中低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申請對象:
(一)受照顧者資格條件: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二)照顧者資格條件: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1)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2)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3)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
補助金額:
彰化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為每月補助照顧者新台幣5000元整(匯入照顧者郵局帳戶)。
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發給生活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
(一)年滿65歲,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1.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之金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二點五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但有特殊情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2.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全家人口僅申請人一人時,未超過新台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以增加新台幣25萬元為限。
3.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超過合理之價值(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新台幣650萬)。
(三)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四)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本津貼時,免審查前項第二款所定事項。
補助金額:
(一)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新台幣8329元。
(二)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新台幣4164元。
4.長青幸福卡國旅卡
一、市區客運車資:
(一)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南投客運等3家業者所有路線。
(二)中鹿客運16路(彰化-朝馬)、9018路(台中-鹿港)。
使用方式:
(一)每趟上、下車都需刷卡。
(二)各公車路線停靠站、到站時間及票價請洽詢各家客運公司。
二、國道客運車資:
(一)統聯客運:1615彰化-台北、1616員林-台北、1621台中-高雄、1630西港-台北、1652芳苑-台北等5路線
(二)國光客運:1828彰化-台北、1829員林-台北、1830北斗-台北等3路線。
使用方式:
(一)持本府所核發之長青幸福卡(敬老愛心卡)至統聯客運或國光客運售票窗口,即可運用本府補助之社福點數全額扣抵優待票價車資。
(二)各公車路線停靠站、到站時間及票價請洽詢各家客運公司:
三、診所門診部分負擔:
至本府簽約診所就診可折抵部分負擔費用(扣社福點數50點)。
四、台鐵車資折抵:
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社福點數30點。
使用方式:
(一)進站及出站皆須刷卡。
(二)適用車種(比照台鐵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
1.區間車、區間快車(有座位即可入座)。
2.自強號、莒光號(僅提供無座位乘車)。
(三)彰化縣境內站點:彰化站、花壇站、大村站、員林站、永靖站、社頭站、田中站、二水站、源泉站(集集線)等9站點。
五、縣內觀光旅遊:
向本府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趟次折抵車資(含保險)300點。
使用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團體方式向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車持長青幸福卡人數須佔總出團人數至少二分之一,且須15人以上。例如本次參加人數30人,則持卡人數至少須15人。
(二)購票流程與扣抵點數
1.民眾持卡至簽約旅行社營業窗口購票,扣抵費用為該趟次(去程+回程)車資(含責任保險),每趟次扣除社福點數300點,採計次扣抵,餘額不足者須自費補足。
2.如有車資以外之費用(如門票、餐飲、DIY手作等),須自行負擔。東勢林場路線除前開費用外,簽約旅行社得向出團民眾收取服務費最高60元。
3.社區/團體事先造冊出團人員基本資料,於行程開始前至旅行社繳交,以利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
(三)遊程注意事項
1.遊程時數: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一日遊)(平假日定義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上班日為準)。
2.遊程路線:11條路線(涵蓋本縣26鄉鎮市及東勢林場遊樂區)。
3.遊覽車上無車購。
4.搭乘車輛之車型及車齡:40至43人座且車齡7年以下之遊覽車。
5.不得有冒用情事,如經查獲冒用情形,將予以沒收並追究相關責任。
6.簽約旅行社
勿至縣外(東勢林場除外)的景點。
5.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補助
彰化縣補助65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活動假牙,113年自3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請持身份證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年滿65歲以上老人。
(二)設籍本縣滿三年以上,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
(三)符合上述資格者,經牙科醫師評估需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者。
(四)裝置態樣包含全口活動假牙(上顎及下顎健康牙齒各存3顆(含)以內)或單上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或單下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
(五)同一部位補助,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6.敬老眼鏡
補助對象:設籍本縣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老人,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經驗光師(生)評估有需求者,每人終身補助一次為限。
申辦配鏡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申辦作業流程:申請人應持身分證向與本府簽訂之契約眼鏡公司(行)進行驗光及配置敬老眼鏡。
7.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
一、發放對象及資格:
以本府戶役政系統轉檔列印提供之名冊為準。
(一)一般戶:
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長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
(二)福利身分戶:
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已核定資格並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以上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且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含長照1.5倍安置者)。
二、發放金額:
(一)一般戶:年滿65歲至99歲長者(民國14年至民國48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49年至民國58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1000元。
(二)福利身分戶:年滿65歲至79歲長者(民國34年至民國48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49年至民國58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3000元,年滿80歲至89歲長者(民國24年至民國33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6000元,年滿90歲至99歲(民國14至民國23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9000元。
(三)百歲人瑞(民國13年前出生者),每位長輩發放新台幣1萬元整,由本府自行發放。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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