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住屋屋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住屋係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為限;營業場所不符本救助)
✅補助金額:
1️⃣ 每戶新臺幣25,000元(經濟部20,000+縣府5,000)
原則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且於災害發生時已居住現址者,但建物分別獨立或分戶分炊且未共同生活者,依實際事實認定之。
2️⃣ 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1萬元(賑災基金會補助)。
✅準備資料:
1️⃣ 屋內外受災相片4至6張(含門牌)。
2️⃣ 三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但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者,得檢附村里辦公處開立實際居住住屋(非營業場所)證明。
-----以下由公所勘查後提供-----
3️⃣ 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勘查表。
4️⃣ 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調查清冊。
5️⃣ 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救助計算表。
🔸相關資料:雲林縣政府因應本次凱米颱風災害救助相關資料 👈點我連結
🔸申請窗口:請洽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
🔸聯繫窗口: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05-5522655。